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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德:股市危机后果堪忧 五大建议
2008-04-06 23:55:34.0
朋友,恭喜发财!请多支持!
中国股市的严重下跌,已经对经济社会产生危机,近来很多的投资者对股市的未来担忧!多数机构投资者是唱多不做多,看多反做空。特别是去年以(601XXX)开头的股票,跌破发行价的近十多只,临近发行价的也接近十几只,而其他盈利能力突出,经营业绩保持良好的股票一律处于非理性的杀跌之中。
股市已经到了最危险的地步,市场恐慌性的,非理性的情绪开始扩散,是什么原因造成中国股市下跌如此惨烈呢?中国政府难道真的不需要股市了吗?管理层是否看到了中国股市严重下跌的病因了呢?如何拯救股市是执政者面临的迫切问题,问题的严重性不亚于2008年春节前后的冰雪之灾!如果股市再继续深幅下跌,其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甚至超过冰雪灾害的损失,对经济社会产生的后果不堪想象!
最为广大投资者关心的降低印花税问题,在2007年的5:30“半夜鸡叫”之后,由原来的0.1%,突破提高了0.3%,政策抑制市场过渡投机之举已经取得成效,再继续执行压制市场的非常规手段不但改变不了股市运行的趋势,将会导致股市投资者信心崩溃,严重影响消费预期的同时,对扩大内需和消费政策的可持续性执行十分不利。甚至影响到观看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民众信心(包括购买观看门票,北京及国内旅游市场,奥运特许商品的销售等)降低印税是迫在眉捷,政策因何无动于衷?是担心降低印花税股市投机过渡吗?还是担心降低印花税减少财政收入呢?我想这些问题都不重要。
前景不明极需指引
那么,究竟是什么问题影响到了管理层的决策,实际措施迟迟不落实下来呢?如新股发行询价制度改革问题,大小非流通股减持的问题,后股改时代产业资本套利后的监管(如这些资金在股市套现后重新注册新公司,挖掘原有公司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专利,几年后再次发行股票上市,或者参股其他公司借道发行股票上市,然后再减持再套现,周而复始的演变为恶性循环的资本产业链),如令投资者恐慌的再融资圈钱的“融资门”问题等等都不重要吗?资本市场的稳定是反映国家经济发展的综合能力。股市稳定的重要性是国际成熟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对股市的涨跌都会采取积极的政策,一来稳定投资者信心,二来稳定经济体系正常运行。稳定金融市场,树立民众对政府的公信力。
我们大胆猜测,其实股市这些问题与摆在管理层桌面的的迫切问题:如物价上涨的迫切问题:通货膨胀压力,粮油食品问题,燃料能源问题,大宗原材料涨价题等等。更有大批贫困人口的生存问题,住房问题,就业压力,城乡统筹,教育卫生,国防装备及国际贸易问题等等。与股市存在的迫切问题应该是同样重要,而对于各种困难和问题是应该积极想法解决,理应顺乎民心,尊重民意,绝对不能无动于衷,麻木不仁,坐失良机,又怎么能在其位而不谋其政呢?
通货膨胀,物价上涨是全球面临的问题,不但是中国,石油价格高烧是单一的中国损失吗?面对世界性的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压力,政府更应该着手深入研究,不断解决实际问题。而不能对股市下跌坐不视不理,或者是光打打雷不下大雨,光喊喊口号,不针对性的出台解决股市未来发展的实际问题,改变股市供求矛盾,均衡社会集体利益,维持国家利益。让投资者重新恢复信心,看到股市未来光明和前景。
着眼社会财富效应
本人认为,如果股市继续这样恶化,继续大幅下跌,将会造成人口失业综合症的重演,更多的人民群众财富亏损,社会家庭的财产性收入的大幅缩水,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对政府执政能力表示担忧!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形象受到影响,北京奥运会结束之后,外商投资中国的信心将会动摇。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将会减弱。“党中央十一五规划”何以实现?
以牺牲七千多万股民的利益拯救国内物价上涨的损失值得吗?如果管理层真的是这样的所为,与世界经济学原理和投资学的逻辑分析可能是南辕北辙。即使是前美联储主席格老可会摇头叹息---答案当然是否!股市即是跌2000点,国内物价也不可能大幅下降。在全球技术产业升级,刚性需求旺盛的大背景下,即便美国经济出现衰退,大宗商品价格下跌的空间不会太大。而牺牲七千多万股民财产的之后的结果是什么?是国内庞大的3亿左右的基金持有人啊!也是中国一亿多家庭的生命防线啊!这些群体是根本不懂得股票市场波动风险的,完全是依赖于国家队的基金管理公司打理个人或者家庭财富的,如果股市崩溃这些基金投资者的损失如何挽回?拿什么拯救-----中国股市?
谨以个人观点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之一,切实解决投资者最关心问题,立即降低股票交易印花税,改变目前的双向征收为单向征收.01%,买进股票不征收,卖出股票再征收的原则。
建议之二,新股发行采取香港的国际惯例,所有中小股东享受IPO分配制度,承销商保荐的新股,发行一年内如跌破发行价,应该担负一定的经济责任,项目保荐人实行问责制,如保荐的公司上市一年之内跌破发行价,保荐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三年内不得再保荐新IPO项目,承销商从承销费用中上缴给交易所20%的风险保证金,然后才能协助申请上市交易。这些保证金用以追加弥补新股发行一年之内跌破发行价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对于IPO融资之后的资金投向更应该严格监管,上市之后公司盈利能力不能达到发行股票公告的,公司董,监,高人员要承担经济责任,造成公司严重亏损无法挽回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之三,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证监委已经出台:“严格审查上市公司再融资”但需要细化规则,上市未满一年不准许再融资,上市一年后股东享受的回报率不低于银行一年同期存款利率,融资规模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的40%,年度经营业绩要保持15%以上的增长,如果上市后连续三年股东回报率低于银行年度同期利率不准许再融资申请。合格的再融资公司首先由各行业协会或者国家主管机构通过核准,才能召开股东大会表决。然后再向发审委递交申请。对于再融资之后的资金投向更应该严格监管,再融资之后公司盈利能力不能达到融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公司董,监,高人员要承担经济责任,造成公司严重亏损无法挽回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之四,关于大小非流通股解禁之后的监管问题,首先,在国有法人股东,集体法人股东,自然人法人股东的性质上做出甄别,由人民银行建立法人二级市场卖出股票的监督体系,掌握卖出股票的资金明细,了解减持比率和金额,扣除资本利得税之后,提取20%风险保证金上缴相应的交易所,以后每年逐步给予退还。
建议之五,关于民营企业法人二级市场股票套现之后的监管,需要更加严格的约束机制,二级市场股权收购条款简单化,股权转让和收购管理办法要倾向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利益为前提。上市公司融资之后的资金使用全部交由第三方银行专户管理,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分红派息能力与董事长,监事会,总经理的工资挂钩,在开放激励机制的同时,也要制定处罚约束机制。完善连续三年亏损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对于报表重组,财务性重组的亏损公司严格限制,加快推出上市公司退市的新规则,鼓励有经济实力,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收购或整合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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